惠陽區司法局是惠陽區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,有5個內設機構,直屬行政單位2個,直屬事業單位2個,派出機構9個。惠陽區司法局的主要職責是:
(一)貫徹執行中央和省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,制訂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實施。
(二)負責法制宣傳、普及法律常識及對外法制宣傳工作。
(三)領導、監督律師工作、公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。依法負責律師、公證、社會法律機構相關管理工作。
(四)指導、監督、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。
(五)指導、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、人民調解、社區矯正、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。
(六)指導、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及服裝、車輛等物資裝備工作。
(七)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,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。
(八)承辦區委、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。